190后女孩丁某涉嫌多次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的形式向他人販賣毒品,今天在朝陽法院受審。
上午9點30分,丁某被法警押送到法庭,她穿著白色半袖、黑色七分褲,帶著一副眼鏡,高中生模樣。
公訴人指控稱,丁某2017年7月4日,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以人民幣750元的價格向張某某販賣毒品大麻5克。2017年7月28日,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以人民幣750元的價格向張某某販賣毒品大麻5克。2017年8月25日,通過支付寶轉賬的形式,以人民幣750元的價格向張某某販賣毒品大麻6克。
1994年出生的丁某在陌陌群里與張某某相識。據丁某介紹,張某某曾在群里詢問誰有大麻,丁某說自己可以買到,此后兩人多次聯系購買毒品。
據了解,張某某需要毒品時都通過微信與丁某聯系。丁某收取轉賬后聯系一個微信名為“iRis”的上家。
2017年8月25日的交易中,上家“iRis”將毒品放在鼓樓附近某胡同的電箱里,并將藏匿毒品的地點和數量以文字和圖片的形式發到丁某的微信上,由丁某轉發給張某某,張某某自行“取貨”。據了解,每次上家將毒品藏匿在不同的地點。
在法庭上,丁某只承認最后一起事實,辯稱前兩次自己賣的是煙絲并非公訴機關指控的大麻,“只有2017年8月25日賣給張某某大麻,7月份我沒賣!”丁某稱,之所以今天庭審上與此前說法不一致,是因為自己以前接受審訊時沒想起來。
公訴人當庭質疑丁某,“你怎么知道前兩次你賣的是煙絲,不是大麻?”
“因為我的上家說大麻沒貨了。”丁某反駁。
在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當場宣讀張某某的證言,張某某稱7月份時,丁某賣給他的是大麻,而不是煙絲。對于該證據,丁某辯護人予以否認,認為張某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所述不可信。
法庭當庭播放了丁某在公安機關的訊問錄像,“你不是說你沒在公安機關說話嗎?你看看錄像里是不是你,看看有沒有在詢問時說話?” 法官問。視頻中,丁某自己說出了7月份每次交易大麻的過程、時間 、地點。
公訴機關指控,丁某明知是毒品而進行販賣,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3-4年,并處罰金。
最后丁某在法庭上說,“在看守所的這幾個月,我一直很后悔、自責,我也在反省。由于家族精神病史,前兩年發病了需要服藥,服藥后要長時間睡眠、無法工作。而后我父親生意失敗賣掉了家里的房產,我想減輕家里的負擔,給媽媽買份保險,所以想到了這種掙錢辦法。我知道自己很天真幼稚,希望法官能給我機會早日與家人團聚。”
法官表示,掙錢要靠自己的勤勞而不是耍這種小聰明,吸毒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更何況還以販養吸,更是一條不歸路。
庭審結束時,辯護律師說,今天是丁某24歲生日,父親特意來到了法庭外,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好好改造。聽到此,丁某大哭,向法官鞠躬。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 李陽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