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時嫌疑人主動開房門
民警確認(rèn)男子住在阮家寺小區(qū)時已經(jīng)是23日的晚上,進(jìn)一步的排查中,民警確認(rèn)該男子就住在一棟居民樓一樓的一間儲藏室內(nèi)。24日凌晨1時許,數(shù)十名警力圍堵住了犯罪嫌疑人所住的居民樓,六名民警來到儲藏室門前準(zhǔn)備破門抓捕。
儲藏室的門是向外開的門,無法直接一腳踹開。民警見門上方有紗窗網(wǎng),便想輕輕破拆開紗窗,再伸手進(jìn)去拉開門栓。豈料,盡管聲音很輕,但里面的人還是察覺了,而且對方竟然主動打開了門。門一開,一名民警一把抓住了對方的手,順勢一推把他摁倒在床上。幾句對話很短,卻很耐人尋味。
“別動,我們是警察。”
“我知道你們是為什么來的?”
“為什么?”
“我偷了金店。”
這名男子很老實,也很配合地被戴上了手銬。他雙手一指床頭柜,說:“都在那兒。”
在床頭柜里,民警找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布袋,里面果然都是各種金首飾。
連夜審訊隨即展開。張某交代,2015年他做生意賠了錢,父親去世,妻子跟他離婚,之后便沒有在老家生活,而是外出打工。自2015年的年底來到威海,他的生活一直很拮據(jù),便在2016年的年底萌生了盜竊金店的想法。真正著手準(zhǔn)備是在今年的4月份,他想來想去便選定了張村鎮(zhèn)的家家悅購物廣場,因為他之前經(jīng)常到這里購物,熟悉商場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經(jīng)過多次踩點后,他摸清了商場和金店的管理方式、保安值班規(guī)律。5月份,張某還專門去了一趟臨沂,花700多元購買了液壓鉗、切割鋸、攀巖繩索等作案工具。
作案前的幾天,張某先把作案穿的一套服裝和各類工具裝在了一個包里,把包藏在了張村鎮(zhèn)的一個公園內(nèi)。21日夜間,他乘公交車到了張村鎮(zhèn),取了包,溜溜達(dá)達(dá)、走走停停,最終于22日凌晨來到家家悅購物廣場實施了作案。
盜竊后如何脫身是張某考慮最多的事項,為此他把逃跑路線走了很多遍,沿途所有的監(jiān)控探頭位置一一記下,盡量避開監(jiān)控,盡量走沒有監(jiān)控探頭的小路和河道。進(jìn)入山林后,張某曾把盜來的首飾埋在山上,但思前想后多時后,又回到山上將首飾取出。一路上,他丟了作案工具,把作案時穿的服裝脫了扔掉。待下得山來到了環(huán)山路上,他才完全放松。
回家后,張某卻又后悔了。張某稱,他回到住處后一直忐忑不安,不敢出門吃飯,也睡不著覺,甚至一度想“把黃金還回去”,但卻不知道該怎么還回去。24日凌晨,他聽到房門外有動靜,當(dāng)即意識到是警察找上門了,索性主動開了門。
(原題為《威海環(huán)翠警方48小時破獲黃金大劫案 黃金大盜從排氣孔入商場迂回逃跑堪比電影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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