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8月22日消息 使用手銬、噴灑辣椒水、膠條堵住嘴......這些殘忍的手段出自現年31歲的女博士程某,被殺害的是與其有曖昧關系的男子張某。事后,程某在其母親家樓下的停車場將其分尸,其中部分尸塊煮了,部分尸塊在母親何某的協助下拋棄。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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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程某講,張某一直在追求她,但她沒同意。“他給我買過衣服、化妝品等,還往我的賬戶上打過錢,最后一筆是57萬,我都買理財了。”
2014年9月1日,她與張某約在金融街某大酒店停車場見面,在車內發生爭執,“他想要強吻我,還脫了衣服,我一直拒絕,他動手打了我,我哭了起來,他很快認錯”。程某稱,她想把張某銬起來,這樣張某就不能傷害她了,而張某也表示同意。
“他被拷住后,就用頭撞我,并且撞擊車頂,我抱著頭大哭,他看我也害怕了,又開始給我道歉,說我怎么罰他都行,我就拿出辣椒水往他眼睛上噴”,程某稱,但是張某還是用頭撞她,“他說控制不了自己,又說怎么罰他都行,我就用繩子套住他的頭,用膠條堵住他的嘴,將其殺死”。
殺人后,程某開著裝有尸體的車子,來到其母親何某家樓下的停車場。“我想把他裝進后備箱,但他的尸體特別沉,我根本就搬不動。我想讓他輕一點,就用刀把他分尸了。”此時已經是晚上,程某說,她實在搬不動裝有尸塊的行李箱,就打電話讓媽媽下樓幫忙。
程某的母親稱,剛和女兒見面,女兒先跪下了,說自己做了錯事殺了人。“她讓我搭把手,幫她把一個箱子推進車后備箱里。說有一個人追了她十年,現在已經結婚有孩子了,還在糾纏她,還威脅她。”隨后,二人一起來到程某從同學處借來的一所房子,將部分尸塊煮了,另一部分尸塊拉到門頭溝等地丟棄。
法院審理后認為,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于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并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等因素,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