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南方日報記者成希誘奸女實習生一案傳出最新消息,成希代理律師宋福信7月14日向澎湃新聞透露,7月13日檢方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成希,律師表示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具體案情尚不方便透露。
南方日報記者成希
6月28日晚,一篇名為《男記者誘暨大女實習生!?強來事后仍淡定從容……》的網帖被瘋轉,帖子內文稱(南方日報記者成希誘奸實習生 喵喵小卉微博帖子全文),大學生小卉(化名)在6月27日遭到了自己的實習老師、南方日報記者成某的“誘奸”,事后微信轉賬她2000元人民幣。
兩人聊天記錄
帖子內容顯示,受害女生為暨南大學在讀學生,2015年1-3月在《南方日報》報社實習,成某為其指導老師。6月27日下午,受害女生開完實習證明后,成某約她在報社樓下咖啡館聊聊。后來,成某以“報社附近熟人多”為由,將女生帶至附近街道,并要求看她的身份證,然后搶奪。成某將女生帶至一家快捷酒店,要求“進去聊”,女生仍以為是聊天。進入酒店房間后,成某在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與其發生了性行為。
受害女生在與成某交流的過程中,有用微信和同學聯系,并發出“救命”,“那個記者要跟我開房,怎么辦”等信息,而同學撥打她電話則無法接通。
受害人與同學聊天記錄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當晚發表聲明稱,關于網傳本集團一記者誘奸女實習生的帖文,集團高度重視,已經組織調查。如情況屬實,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廣州市公安局于6月28日通報:(6月)27日19時許,一名女事主向天河警方報警,稱被一名男子強奸。經了解,因案發地在寺右二馬路,天河警方接報后將該案移交越秀警方調查。經越秀警方初步調查,女事主張某(21歲,某大學大三學生)反映當天下午16時許,其被以前實習時認識的男子成某(29歲)帶至寺右二馬路某酒店房間內實施強奸。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