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獲悉,今年5月4日,歷下區某中學初三學生鄭某因在學校喝下疑似有毒物質出現輕微中毒癥狀,目前正留院觀察。
今年5月4日22時50分,甸柳新村派出所接報警:轄區某中學初三學生鄭某因在學校喝下疑似有毒物質出現輕微中毒癥狀。接警后,歷下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連夜開展工作。
《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通過其分局于昨日16時許在官微發布的通報中了解到,經多方調查,涉事學生吳某與鄭某系同班同學,兩人因日常學習產生矛盾,吳某便產生了“讓鄭某不舒服”的想法。由于吳某平時愛好化學實驗,家中存放有多種化學藥品。
5月4日9時50分,吳某趁課間在鄭某的礦泉水瓶中放入約0.5克硝酸鉛;10時10分,鄭某感覺瓶中礦泉水味道不對,僅喝了兩口便不再飲用;當晚19時左右,鄭某出現惡心不適癥狀。
隨后,家長送其到醫院就醫并撥打110報警。吳某承認上述事實均系其所為。目前,鄭某正留院觀察,此案正進一步調查中。稿件統籌 朱順忠 記者 王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