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一對龍鳳胎各隨父母分離兩地。為了要回兒子,母親作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狀告前夫索回兒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而她的訴訟理由竟是:這對龍鳳胎并非前夫親生,而是自己一時酒后亂性,偷情所得……
妻子婚內(nèi)出軌 一夜激情生下龍鳳胎
齊萍(化名)自小性格活潑,敢說敢做。她與中學同學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初戀,最終卻未能走進婚姻的殿堂。初冬的一天晚上,在酒吧工作的齊萍遇到了來喝酒的年輕人李立(化名)。當時李立剛剛經(jīng)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失意的他才來酒吧喝酒。
或許是冥冥之中有這段緣分,齊萍和李立一起喝酒談起了心事,很是投機。此后,李立只要一有閑暇就往那間酒吧里跑,很快,兩人的關(guān)系有了實質(zhì)性的進展,并迅速登記結(jié)婚。
可在婚后,齊萍卻發(fā)現(xiàn),這樁婚姻并非如自己所愿,李立不但大男子思想嚴重,而且還是個金錢至上的拜金主義者,兩人為了面子和錢,常常發(fā)生爭執(zhí),感情也越來越淡。
又是一個初春,齊萍迎來自己32歲的生日。那晚,她在家里做了一桌菜,等著李立回來,可李立卻遲遲不見蹤影,打他的手機,那頭卻傳來“你撥打的用戶已關(guān)機”。齊萍憤懣了,獨自來到酒吧買醉,一杯接一杯地喝著悶酒。這時,一名年輕男子向她走來,端起酒杯說:“美女有心事啊,不如聊聊吧!”醉意朦朧中,齊萍仿佛覺得初戀男友來安慰自己了。喝醉的她輕佻地說:“你來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嗎?”男子一聽這話,更加興奮了,又叫來一打啤酒,兩人對飲。深夜,那男子扶著酒醉的齊萍離開了酒吧……
第二天早上齊萍醒來,發(fā)現(xiàn)自己渾身赤裸地躺在賓館的床上,旁邊睡著的是昨晚陪她喝酒的男人。
人生總是那么出人意料,兩個月后,齊萍居然懷孕了,她算了算時間,覺得很可能是那次一夜情懷上的。齊萍急了,便到醫(yī)院準備做人工流產(chǎn)。醫(yī)生卻告訴她,她的身體情況比較特殊,因為以前患有婦科病,所以最好不要做流產(chǎn)手術(shù),否則有可能會引起終生不孕。醫(yī)生的話讓齊萍非常矛盾,一方面,她不想留下這“來歷不明”的孩子,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愿意喪失做母親的權(quán)利。猶豫再三,齊萍想,反正她和李立的感情并不好,倒不如留下這個孩子將來陪伴自己。
再說李立,得知妻子懷孕的消息,他絲毫沒有懷疑,檢查后聽說還是對雙胞胎,更加高興。那段時間,是夫妻倆難得的幸福時光。那年冬天,齊萍生下了一對圓頭大臉的龍鳳胎兒女,齊萍和李立商量后,兒子隨媽媽姓,叫齊強強,女兒隨爸爸姓,叫李娜娜。
父母婚姻破裂 龍鳳胎各奔東西
有了一雙兒女,家里的開銷日益增加,可李立卻還是像以前那樣,不愿意把錢交給齊萍,夫妻倆的感情再度惡化。
又一個初冬到來,兩人的夫妻情似乎也進入了冬天。失望的齊萍對李立提出了離婚,她說:“這屋里的一切,除了這兩個孩子我?guī)ё撸瑒e的我都可以不要。”李立卻說:“娜娜你帶走,我沒意見,但強強是我老李家的兒子,必須留下。”沒多久,李立和齊萍達成離婚協(xié)議,強強歸李立撫養(yǎng),娜娜歸齊萍撫養(yǎng)。離開了李家,齊萍惟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兒子強強。
深冬的一個傍晚,齊萍意外得知,強強生病了,李立沒及時送到醫(yī)院治療,拖成了肺炎。齊萍趕到李家,把強強送到醫(yī)院后又給李立打電話,李立說他正忙著,一會兒就來。可是直到當晚10時,李立仍沒來,快到11點了,不僅人沒回來,電話也沒打一個來。齊萍抱起兒子就回到了自己的家。當晚,強強反反復(fù)復(fù)地發(fā)燒,齊萍一晚上沒有休息好,她總希望自己的手機能響起,希望李立能打電話來問問強強,但直到東方發(fā)白,也沒等到電話。
第二天中午,李立才匆匆趕來,說自己昨晚和朋友應(yīng)酬,沒能及時趕到。齊萍心里涼透了。她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要回自己對強強的撫養(yǎng)權(quán)。可是,齊萍咨詢律師后得知,李立有正當?shù)慕?jīng)濟收入,有生活能力,他們生的又是一雙兒女,如果拿不出確鑿的證據(jù)證明李立對兒子有虐待行為,是很難要回撫養(yǎng)權(quán)的。律師的話讓齊萍覺得希望渺茫,可一看到兒子那瘦小的臉龐,她思索再三,作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她要在法庭上曝出兒子并非前夫所生的事實,以此要回兒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
母親為了兒子 法庭自曝隱私討得兒子歸
齊萍當然知道自己此舉意味著什么,其實,她自己也不敢想象,這個隱私一旦曝光,前夫會對她的欺騙做出什么樣的報復(fù),孩子們對她這個母親會怎么想,周圍的親友又會以什么樣的目光看她。而她,將來又會面對怎樣的輿論,如何生活……想到這些后果,齊萍就害怕,可是一想到兒子,她的心又疼了起來,流著眼淚,齊萍拿起了手中的筆,沉重地寫起了訴訟申請。
法院開庭審理中,如律師所料,李立堅決不同意變更兒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他在法庭上不僅全盤否認自己對兒子不好的說法,還一再強調(diào)自己是如何愛孩子、關(guān)心孩子。眼看勝訴無望,齊萍突然顫抖著,用低沉的聲音說:“我另外還有一個理由,覺得兒子應(yīng)該由我撫養(yǎng),因為,因為齊強強并不是李立的親生兒子!”此言一出,震驚四座,一片嘩然。
半年后,四川華西醫(yī)大法醫(yī)鑒定中心鑒定出來了,李立不能提供齊強強和李娜娜必需的遺傳基因,他們之間不是“生物學直系親屬”。法院經(jīng)審理后,確認李立不是齊強強、李娜娜的親生父親。不久,法院判決,齊強強變更為齊萍撫養(yǎng)。
法院判決執(zhí)行后,李立感覺受了莫大侮辱。他將齊萍和齊強強、李娜娜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齊萍等3被告賠償他精神撫慰金20000元,返還李立支付的撫養(yǎng)費9100元及生育手術(shù)費2679.08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齊萍在與李立婚姻存續(xù)期間,違背"夫妻之間應(yīng)當相互忠實"之原則,與他人發(fā)生性行為受孕后生下龍鳳胎,這種不道德的行為傷害了原告的感情,因此齊萍應(yīng)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李立在受欺騙的情況下?lián)狃B(yǎng)了非婚生子女齊強強、李娜娜,并支付了齊萍生育費,作為齊強強、李娜娜的母親,齊萍應(yīng)當酌情予以返還。 經(jīng)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齊萍賠償原告李立精神撫慰金5000元;返還原告支付的生育費和部分生活費3000元,合計800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