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秀嶼區紀委監委官網5月22日消息,日前,秀嶼區紀委監委對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建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建洪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缺失、漠視黨紀國法,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斂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鄭建洪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秀嶼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秀嶼區委批準,決定給予鄭建洪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鄭建洪簡歷
鄭建洪,男,漢族,1984年8月出生,城廂區華亭鎮人,本科文化,2009年9月參加工作,201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秀嶼區建設局城市建設管理處干部;
2011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管理處干部;
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20年6月至今,任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