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駕駛員張某被依法立案偵查,成為平潭公安“夏季行動”中通報的典型案例。
不久前,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指揮中心通過視頻巡查發現,一輛白色小型汽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指揮中心立即啟動“視頻巡查+路面攔截”聯動機制,調度路面騎警實施精準攔截,成功引導該車靠邊停車。
“檢查中,發現駕駛員張某身上酒氣濃重,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7毫克/100毫升,達到醉駕標準。”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騎警大隊四級警長李國棟表示,張某前一日晚間至凌晨連續飲用七八瓶啤酒,次日清晨駕車經京臺高速進入平潭。經司法鑒定確認,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遠超醉駕標準。
“根據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屬于從重處罰情形。目前,張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李國棟說。
“酒駕認定的標準不看時間,看含量。”實驗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指揮中心副主任翁其暉表示,隔夜酒駕是極易被忽視的交通安全隱患。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若次日需駕車,前一日應避免飲酒;若飲酒過量,建議48小時內勿駕駛車輛。切勿因僥幸心理觸犯法律,共同營造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融媒體記者 陳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