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強行搭售保險,不同意就不退買車押金,松溪這家車行真霸道。所幸,在松溪縣12315服務臺的協調下,5月13日,許女士拿回了押金。
許女士去年在松溪縣的一家車行購買了一輛東風汽車,并在車行辦理了第一年的保險。不料,今年商家又強制許女士再辦理2年的車輛保險。許女士不同意,要求商家退押金2000元遭拒。
松溪縣12315服務臺接訴后立即與許女士及商家聯系,了解詳情。
經核實,許女士購車時被要求在車行購買了相關保險,還繳納了2000元押金。商家表示,所繳納的這筆押金是為了確保消費者連續3年購買車輛盜搶險的保證金,連續購買三年后方可退還。工作人員當即指出,《消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許女士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有權自行選擇保險公司及購買商業險種,商家無權強制許女士在其車行購買指定險種,其收取押金的行為是霸王條款,更是錯上加錯。
經調解,商家同意當場退還押金2000元,由許女士自行選擇保險公司購買相關險種。(謝紅燦 劉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