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經營褒貶不一
不過,當微信不再只是朋友的問候,而變成發布、推廣商業信息的“商圈”時,引發了市民的爭議。部分網友認為,開“微店”的網友大多不是為賺錢,而是抱著和朋友分享的心態。網友“蔣蔣—菲絲”說,在辭職創業前,自己先在微信試水,在朋友鼓勵下才開起網店。
記者搜索發現,朋友圈的商業信息主要有:一是企業類公共賬號,主要是宣傳、展示產品;另一是個人發布的“叫賣信息”、代購信息等。由于需要驗證信息,對于企業類賬號可拒絕或者拖入黑名單,不過,當朋友圈滿是刷屏的廣告時,網友則顯得不堪其擾了。
“偶爾發幾條信息可以,多了就變味了。”市民陳小姐說,前段時間,微信上有位朋友開了化妝品網店,每天發各種產品信息,還通過私信推薦。不好意思當面拒絕,只好將她發的內容動態屏蔽。而市民阮小姐也深有同感,為了幫朋友完成任務,關注她所在公司的公共賬號,結果自己每天收到十幾條有關朋友公司的信息,現在看到微信,精神都快崩潰了。
對于朋友圈變成“商圈”,大部分的受訪者認為,微信比較私密,是了解朋友動態和互相交流的一個平臺。如果商業味太濃,原本的朋友變成顧客和店主的關系,讓朋友之間因為夾帶了金錢利益變得不純粹。
律師提醒
“微店”藏風險 購物需謹慎
采訪中記者發現,在朋友圈里搞推銷的賣家大多是個人,其主要銷售方式是朋友推薦,而且常常通過展示貨品專柜、快遞單、專柜小票來“誘惑”圈里的朋友。多數人的銷售都是靠朋友幫忙,再由朋友介紹給其他朋友來維持生意。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微店”僅僅依靠熟人之間的信任,缺乏像支付寶那樣的第三方資金托管平臺,難免存在許多風險,如付款不發貨、無法退換貨等。
律師蔡星峰認為,在朋友圈中的“微店”購物存在三大風險:一是賣家身份不明的風險,微信名稱不一定是賣家的真實姓名;二是預付款購物風險,買家的銀行付款憑證無法直接證明所付款項用于購買何種特定商品;三是質量方面的風險,微信目前未被納入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行政管理范疇,賣家資質和商品質量無相應平臺給予認證,商品質量無保障。
他提醒,買家交易前最好先查明賣方的真實身份,并盡量采取收貨后付款的方式。“確許采用預付款方式購物的,應選擇可靠的第三方交易平臺,或選擇銀行轉賬方式付款,在‘款項用途’欄寫明所購商品名稱、規格、數量等,將商品特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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