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貼的告示
住戶親眼見過有人往外倒東西
“有人看到過是位依姆倒的。”一名住戶說。
隨后,我們找到了那位看到過“真兇”的居民,他表示確實不止一次看到樓下的人往窗外倒東西,“我看到過兩三次,有人拿一個盆往外面倒。”
他也告訴我們,他家從來沒有遭到過高空拋排泄物,因此可以確定是他家樓下的住戶干的,“雖然不會有東西掉到我家,但也常聞到臭味,還是很難受。”
“好像她就一個人住,沒人照顧她,我們是不是可以讓她搬走?”住戶陳先生說。
“我聽說是她舍不得用水,家里的馬桶都堵住了。”趙先生推測。
可當天早上與傍晚我們兩次去敲被指認為倒污穢物的居民家門,始終都沒有人開。
律師:子女應承擔贍養責任
之后我們也向小區的物業公司了解情況。屏東社區的副主任林女士說,“很多居民來反映。前天社區工作人員到那位住戶家中查看,發現她家馬桶堵住了,我們幫她疏通了馬桶,告訴她以后不能再這么做。”
“我們也與她的女兒聯系了,讓她要常回去看看,我們也會不定期去老人家里家訪,防止這種情況再次發生。”但是對于該戶老人以及她孩子的聯系方式,林女士都表示不方便透露。
福州遠見律師事務所江椿平律師表示,居民提出的要老人搬離小區這個要求并沒有法律支撐,但是對于這種情況子女確實要承擔起贍養老人的責任。
對于高空拋物,江律師表示在規定上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是無法要求賠償的,“可以向社區要求調解,如果還不能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法院幫忙排除妨礙。”(記者 潘懷東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