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吳某某等人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宣傳非洲電力原始股項目,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3億余元,最終該項目“暴雷”,該團伙成員獲刑并處罰金。
據悉,2019年2月至4月間,福建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伙同吳某某等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多地通過路演展示、會議宣講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非洲電力原始股項目,并介紹該項目成本低、收益高,有政策大力支持,如果沒賺錢,非洲銀行會兜底,不會虧本,并允諾原始股上市后將有5倍至10倍的高額回報。
李某某、吳某某等人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3億余元,最終該項目“暴雷”,投資人血本無歸。
鼓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該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共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決李某某、吳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記者 王光慧 通訊員 黃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