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婦聯和‘茉莉姐姐’,現在我定期可以看到孩子,和孩子感情很好。”近日,陳女士特意致電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暨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簡稱“茉莉姐姐”中心)表達謝意。
“茉莉姐姐”化解矛盾糾紛
原來,陳女士離婚后,孩子一審判決由父親撫養,母親享有探視權。但孩子父親一直不肯配合行使探視權,二審法官依法向雙方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承諾書,并委托“茉莉姐姐”中心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心理疏導。
在“茉莉姐姐”中心的指導下,孩子父親認識到母愛和父愛在孩子成長中的同等重要性,接受了法院判決結果。
像這樣的“茉莉姐姐”中心發揮非訴機制作用,推進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切實化解的案例還有很多。2020年以來,市婦聯聯合市中院在倉山區家事法庭試點設立了“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探索引入專業社工、法律和心理咨詢力量介入家事案件的訴前調解機制。
在此基礎上,2022年,進一步升級為“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暨家庭教育指導項目,在市中院和市婦聯分別設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和心理咨詢室(兩中心一室),建立訴中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家事輔導、家庭教育指導、心理輔導等機制。
福州建立“133+N”機制
在“試點+提升”的基礎上,今年,福州建立了“133+N”司法領域家事案件輔導調解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并在縣區婦聯和法院推廣,形成上下合力,推動構建“家庭矛盾解決在家庭”的訴源治理良好格局。
據介紹,“133+N”中的“1”,即建立一套流程,確保服務落地有規范。在法院、婦聯以及相關具備服務條件的場所設立“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和心理咨詢室等3個平臺,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方資源,引進社工、心理、法律等專業團隊力量,組建形成“法官+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力量+社會專業力量”的新型家事案件輔導調解暨家庭教育指導模式,為當事人提供多層次保障的暖心服務,凝心聚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另外,給疑難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提供家事觀察、婚姻輔導、糾紛調解、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等N種服務,確保服務落地有成效。
14日,由倉山區法院、倉山區婦女聯合會打造的倉山區“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暨心理咨詢室在倉山法院揭牌成立。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個縣區設立了“兩中心一室”,打造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多位一體的司法領域家事糾紛化解和家庭教育指導網絡體系。截至今年9月,市縣(區)兩級共為500多個當事人提供3200多個小時的多維服務,積極預防婚姻家庭糾紛升級轉化,促進了社會安定穩定。(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