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源法院成功調解9起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獲得當事人一致好評。
6月,羅源某物業管理公司將9名長期拖欠物業費的業主起訴至羅源法院,要求業主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及滯納金。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通過仔細翻閱起訴材料,發現9起案件總標的為59518.09元,每一起案件標的額小、爭議內容明確,若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也不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于是,承辦法官主動與當事人聯系溝通,征求雙方意見,及時引導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并通過人民調解平臺將9起案件委派給人民調解員潘麗琴調解。
調解當日,調解員從各方當事人的立場出發,一方面與物業管理公司積極溝通,希望公司能合理聽取業主建議,改善物業服務,為業主爭取合法合理的權益;另一方面通過釋法理、擺事實等方式,勸說業主們主動履行繳費義務以減少損失,逐漸緩解業主們的抵觸情緒。
最終,某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減免滯納金,9戶業主也陸續通過現金、微信方式繳納了拖欠的物業費,雙方矛盾得以順利化解。
近年來,羅源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訴前化解矛盾糾紛,有效節約訴訟資源,為當事人減輕訴累。下一步,羅源法院將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記者 林春長 實習生 周陳瀠通訊員 尤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