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攔下超標電動車。
昨日上午,鼓樓交警大隊在二環烏山路口重點查糾超標電動車假牌套牌交通違法行為。在2個小時的現場查糾中,警方依法暫扣超標電動車18輛,其中多輛涉嫌假牌套牌。
當日上午8時50分,一名女子駕駛一輛電動車,沿二環路由南向北駛近路口。通過觀察輪胎尺寸及車架大小,民警判斷該電動車屬于超標車。但奇怪的是,車輛后方卻掛著牌照,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下。經過核對,這面車牌屬于另一輛電動車。詳細詢問之下,這名女子才對民警說明了實情。原來,她知道自己的超標電動車無法上牌,恰好其親戚有一面暫未使用的,為掩人耳目,便拿來使用。該女子的行為已涉嫌套牌,其駕駛的超標電動車也被警方依法暫扣。
幾分鐘后,又有一名女騎手因駕駛超標電動車被警方攔下。經過核對,該車懸掛的車牌并不存在,屬于假牌。該女子告訴記者,她的電動車是不久前在一家小店購買的,購買時店家信誓旦旦地保證該車為達標車,并為其懸掛了號牌。由于缺乏相關知識,直到被查,她才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一輛超標電動車,懸掛的號牌也是假牌。
對此,記者咨詢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專家。專家表示,市民在選購電動車時,用一個簡便的方法即可判斷是否為超標電動車:以iPhone7或同等大小的手機為標尺,如果輪胎寬度不超過手機寬度、座椅長度不超過3個手機長度,這樣的電動車便是符合標準的。(記者 王元鍇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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