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凌晨,張蘭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一條視頻回應大S及汪小菲的家庭事件,并配文稱:“謠言止于智者,希望世間充滿正能量。”
張蘭還在視頻結尾附上了時序圖,透露大S在提離婚協議期間曾說過不會再婚。
最后,張蘭留下結論稱,大S與具俊曄在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有來往,二人在韓國結婚登記的時間是在大陸離婚登記之前!她還表示大S送給具俊曄的物品是向S Hotel報賬,涉及不當得利及可能刑責。
其中提到,大S在2021年8月購買了刺青器材和顏料寄去了韓國具俊曄的地址,購買費用(22620臺幣)和郵費(1124臺幣)是向S Hotel請的款。認為大S與具俊曄早有聯系,且報賬涉及不當得利可能刑責。
10月份,大S的律師在與汪小菲方協商離婚時,大S明確強調“不會再婚”。
11月22日,兩人發布了離婚聲明。
11月底,大S的律師要求取消原本生效的離婚協議,即“如果大S再婚,汪小菲不必支付房貸和相關費用”;要求簽署補充協議“大S住家的費用和房貸不會因為大S感情狀況的改變而有所限制,否則就公開離婚真相。”
2022年1月14日,汪小菲(不顧律師的強烈反對)簽署了這個補充協議。
2022年3月8日,大S與具俊曄宣布再婚。律師表示,如果按大S經紀人說的,大S跟具俊曄是在2022年2月8日在韓國登記的,那她當時跟汪小菲在大陸的離婚手續尚未辦妥。
此前,汪小菲發文稱,曾于2021年2月與大S商談過離婚。
另外,3月20日,張蘭在直播間表明自己要亮“證據”來回應大S的發聲。張蘭說之前要放“證據”汪小菲不讓,但今天點她名了,她要放錘!她還表示證據公開后可能會導致自己和汪小菲斷絕母子關系,她也已經做好跟汪小菲斷絕母子關系的準備。
張蘭說自己的孫子和孫女是家族的血脈,來不來看她一點也不重要,今天她的角色不是奶奶不是媽,是社會女性是企業家,“我會在他們成人后,張開我的雙臂,迎接他們回到我們美麗的大北京。”
她還喊話大S:“大S今天多次點名誹謗我,你是個有影響力的人,你現在的行為會影響到年輕人,讓人恐懼婚姻,不相信愛情,起到了極壞的作用!”“我兒子怎么辦?他們愛怎么辦怎么辦,蘭姐必須正著辦,老鐵們,蘭姐讓你們失望過嗎?”
張蘭回應大S媽媽的答記者問,稱:“黃女士人是有因果的,但是不是下輩子,而是這輩子,那也請你把我給他們購置的婚房還給我,你大概賣了3億左右臺幣。”
來源:閩南網綜合搜狐娛樂、白鹿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