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裝修公司在簽訂正式裝修合同前,要求消費者先預簽“報備合同”,同時交納定金或預付款。近期,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在受理投訴咨詢時發現多起由預簽“報備合同”引發的裝修糾紛。針對這一現象,兩地消委會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謹慎簽訂此類“報備合同”。
據消費者反映,“報備合同”內容相對比較簡單,對工藝、工期、裝修材料等不作約定。消費者往往被裝修公司的所謂“一 口價”“全包價”、優惠贈送等營銷承諾吸引,同意預簽“報備合同”并支付定金或預付款。等到簽訂正式合同時,卻發現很多條款與裝修公司前期承諾不符,無法達成一致,面臨損失定金或者不得不進一步簽訂正式合同的被動局面。
律師認為,裝修公司未依法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誤導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裝修公司在前期未有設計圖和施工圖的情況下,含糊報價或者不公開報價表,以便通過施工過程中“低報價、高增項”來獲得更大利益。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第二十條關于經營者提供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誤導消費者的規定。如果其目的并不是為了真實的交易,而是以“全包價”“一口價”為幌子設定陷阱,引誘消費者與之簽訂“定金合同”“報備合同”,等消費者發現時又故意制造消費者違約從而扣除高昂違約金或者定金以獲利,則本質是一種“定金騙局”,涉嫌合同詐騙。
兩地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簽訂此類“報備合同”,必要時可以拒簽,直接要求與經營者簽訂正式合同;不要輕信所謂“一 口價”“全包價”,以及“最后優惠名額”“打造樣板房”之類宣傳;先簽合同再交定金,以免沖動付費后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時陷入維權被動局面;要求商家將口頭承諾內容寫進合同附件并簽章;除查看合同里關于違約責任等關鍵內容,對合同的關鍵附件如圖紙、預算等內容,也要檢查清楚并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