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0月10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一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人保壽險深圳市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其處以罰款98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員合計處以罰款9.5萬元,總罰款金額高達107.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這并非是人保壽險深圳分公司今年以來領到的首張百萬罰單,在深圳銀保監局3月28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就顯示,人保壽險深圳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編制虛假資料等行為,該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總計被罰140萬元。(記者 潘亦純 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