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3日電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九部門制定了《關于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于13日全文公布。該《意見》表示,要加強醫療監督執法部門協作,形成跨部門聯合監督執法合力,嚴厲打擊醫療執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意見》圍繞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的關鍵工作,從建立工作機制、突出重點執法、創新執法手段等三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
關于聯合監督執法工作機制,《意見》提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地方各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等行政部門要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加強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查、法律適用等方面協調配合,建立健全行刑雙向銜接機制。
關于聯合監督執法重點工作,《意見》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藥品監管等部門要結合醫療執業日常監督、舉報投訴、社會關注熱點等情況,針對醫療美容、輔助生殖、健康體檢、醫學檢驗、互聯網醫療等重點執業活動,以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倒買倒賣出生醫學證明或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非法回收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聯合專項整治。
《意見》指出,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將打擊非法行醫作為醫療監督執法的常態工作,持續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和執法,始終保持打擊非法行醫高壓態勢,對非法行醫“查早查小”“露頭就打”,要逐步完善跨地區行政處罰信息共享機制,解決好異地兩次行政處罰未能及時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問題。
《意見》還要求,嚴厲打擊破壞公平就醫秩序的行為。地方各級公安、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要對醫療機構內及周邊活動的“醫托”“號販子”“黑救護”“黑護工”情況以及涉醫謠言和惡意炒作等進行摸排,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