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原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溫毓誠(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溫毓誠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退休6年后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溫毓誠,男,漢族,1957年1月生,山西平遙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0月參加工作。
曾任晉中市靈石縣委副書記、縣長,晉中市政府秘書長,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7年2月退休。
2023年5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原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溫毓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此時距他退休已過去六年。
濫用職權
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1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稱: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原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溫毓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溫毓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溫毓誠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溫毓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