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號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于2022年7月26日任命徐華平為江西省監察委員會委員,免去饒利萍的江西省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現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羅小云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并報下一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1.任命鄒宇平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任命彭海鵬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3.任命李紅剛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4.任命張寧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5.任命鄢俊為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6.免去陳健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7.免去王慧軍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8.免去鄢俊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9.免去鄒宇平的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10.任命儲年來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11.任命雷武為江西省南昌長堎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2.免去劉敏之、雷小金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13.免去范清亮的江西省宜春新華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