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穩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準,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對北京市密云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穩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穩東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錢色交易;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生活奢靡,追求享樂,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騙取巨額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資質獲取、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穩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穩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密云區第二次黨代會黨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穩東簡歷
王穩東,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密云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
1982年12月至198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縣財政局駐河南寨鄉農財員;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縣河南寨鄉財政所所長;
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歷任北京市密云縣財政局行財科副科長、科長;
(其間: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北京市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6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縣河南寨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北京市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市密云縣河南寨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其間: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在職學習)
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市密云縣溪翁莊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中共密云縣委發展計劃工委副書記、縣發展計劃委主任兼物價局局長;
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共密云縣委發展改革工委副書記、縣發展改革委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中共密云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共密云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副局級)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 月,任北京市密云區政協副主席;
2016年12月,任十三屆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密云區政協主席。
(北京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