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對外公布。其中,“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的規定引發廣泛關注。
截至目前,至少有福建,廣西,寧夏等在內的10余省份出臺了相關政策。此外,多地也在試水長期護理險制度,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減輕負擔。
各地護理假政策一覽
10余省份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2.41億。與之形成對比的是,獨生子女面臨的父母照料,養老壓力愈發明顯。為應對這一問題,各地政府近年來也密集制定政策,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規定。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福建,廣西,湖北,海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等10余省份出臺了具體規定。各地的護理假時長有所區別,此外,在湖北,黑龍江,四川,寧夏等地還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這一待遇。
例如,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而此次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這其中,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早前,黑龍江也在政策中區分了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兩種情況。依照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
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雖然未明確規定護理假天數,但是卻提出用人單位應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
如,今年9月通過的“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就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除了護理假,老年人還享受這些保障
多地試水長期護理險,為失能老人家庭減輕負擔
記者注意到,一方面,地方政府近年來密集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政策,另一方面,在不少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也將從一定程度減輕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經濟和事務性負擔。
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發布了“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將上海,廣州,青島等15個城市納入首批試點。
根據該“意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長期處于失能狀態的參保人群為保障對象,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等所需費用。
地方層面,“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就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開展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工作。
北京市人社局此前也表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已在石景山區啟動試點工作,并出臺了“石景山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方案(試行)”。北京會在總結石景山政策基礎上,在全市建立可推廣,可復制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常回家看看”納入子女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各地的法規條例中,不少都把“常回家看看”納入子女義務,并提出了相應的督促措施。
例如,“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規定,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贍養人應當定期探望。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養老機構應當督促其進行探望,或者通知其所在用人單位,嘎查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督促其進行探望。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辦法”中則提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通過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
對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家庭成員應當經常探望;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者養老機構可以提出建議,督促其前往探望。
老年人有權對“啃老”說不!
記者發現,在不少地方政府出臺的法規條例中,都明確了對老年人個人財產的保護,老人有權對子女“啃老”說不。
例如,“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違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無業或者其他理由,騙取,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則提出,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將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強行分開贍養,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
上述行為以及拒絕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