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魯甸事件警察所長下跪現場視頻 已有2人自首(現場圖)
人民網昆明1月26日電 1月25日,魯甸縣人民法院、魯甸縣人民檢察院、魯甸縣公安局聯合發布通告稱,1月24日,部分不法人員在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干警并砸毀警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法犯罪。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掌握違法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事實。為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特通告如下:
一、2018年2月3日0:00時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代違法犯罪事實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涉嫌違法,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清問題、具有悔過表現且情節輕微的,依法不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問題后,依法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給予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涉案人員家屬應當規勸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在家屬、親友的規勸、陪同下到公安機關交代問題的,視為投案自首。
四、對包庇、窩藏違法犯罪人員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罰。
五、對積極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的公民予以保護,并給予獎勵。
六、公安機關嚴正警告所有涉案人員必須徹底打消僥幸心理,懸崖勒馬、悔過自新,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七、舉報及投案方式:1、直接到魯甸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或魯甸縣公安局文屏派出所舉報及投案;2、撥打舉報電話110、0870-8121384或者13908707763(李警官)、13638801529(李警官)。
據魯甸縣委宣傳部1月24日晚通報,當天上午,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三委干部、棚戶區改造工作組到崇文社區1—4組開展棚戶區改造民意調查工作。10時20分許,崇文社區三組群眾程某某到社區反映問題,情緒激動,與社區干部發生抓扯。期間,其丈夫的母親王某某(現年79歲)在家中去世,家屬以王某某因聽說程某某在社區爭吵受驚嚇去世為由圍堵社區,引起群眾聚集圍觀。
魯甸縣委、縣政府接報后,立即指示相關縣級領導帶領文屏鎮和公安等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要求查清事件原因,充分聽取群眾訴求,全力做好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李發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