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區環境保護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許海忠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污染企業謀取利益,收受企業主所送賄賂款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0余萬元,其中個人實得40余萬元。今年6月,許海忠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目前,許海忠已被秀洲區人民法院依法判刑。”12月初,記者在浙江省嘉興市采訪時,秀洲區紀委向記者介紹了這一案例。
從堅守初心到濁氣纏身,他徹底蛻變
“剛參加工作時,我的思想還是比較純潔的,廉潔奉公的意識也比較強。但隨著職務的提升,接觸的人員增多,我的思想發生了扭曲。”許海忠在他的悔過書中寫道。
“樹朽先朽于根,人毀先毀于心。”記者翻看許海忠的簡歷,他1995年調到秀洲區環保局工作,經歷多個崗位,2004年5月起擔任秀洲區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4年8月任秀洲區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他推行的排污權交易制度一度在國內領先,工作能力不可謂不強。
“然而隨著權力的增大,許海忠的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腐朽思想惡性膨脹,丟棄了理想信念,走上了瘋狂斂財的不歸路。從最初收千余元的膽戰心驚,到收幾十萬元面不改色,許海忠徹底蛻變……”秀洲區紀委執紀人員告訴記者。
面對組織調查,他矢口否認
近年來,秀洲區的紡織、印染企業不斷增多,一些企業為了與環境監管單位搞好關系,挖空心思拉攏腐蝕環保干部。該區環保局的一些干部抵擋不住誘惑,被拉下水。
2015年1月,秀洲區紀委在查處區環保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周大水嚴重違紀問題時,發現了許海忠的問題線索。經初核,掌握了許海忠大量違紀事實。2015年5月,該區紀委對許海忠進行立案調查。
接受調查之初,許海忠對主要違紀問題避重就輕,對自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錢財的行為矢口否認,稱已全部退還。
“你是怎么退還的?”紀律審查人員問許海忠。他說:“是騎著沒有牌照的摩托車,戴著黑色頭盔、墨鏡,到郵局寄回給企業老板的。”“區紀委每年要求上交的《領導干部退還禮金、禮券登記表》,你每次填寫的都是‘沒有’。那你郵寄回去的,有沒有回執?”許海忠回答不上來了。
“編造謊言欺騙組織,主要是因為怕坐牢,實際上任何欺騙組織的行為都是徒勞的。”在紀律審查人員的感召下,許海忠終于交代了違紀事實。
對污染企業送的好處,他照單全收
1998年,許海忠還未被提拔為副局長時,就有企業開始主動結交他。有一次,嘉興市某針織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某在年底請許海忠吃飯,并送上現金。推托幾次,許海忠最終收下了錢。踩破“底線”之后,便一發不可收拾。
“如果環評通不過,企業項目就別想開工。為了順利通過‘環評’,一些企業都愿意支付額外的‘好處費’。而掌握審批大權的許海忠,通過環評代辦機構得到好處后,充當起了污染企業的保護傘。”秀洲區紀委執紀人員說。
許海忠交代:“2004年,嘉興市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老板徐某找到當時的局長張建明(由嘉興市紀委另案處理)和我,提出讓我們支持他,由他成立一家公司和某環科所合作從事全區環評業務,他會給我們好處。我們同意了。”
在許海忠等人的支持下,徐某的環保技術服務公司承接的環評業務量逐年增加。2005年至2007年3月,徐某陸續送給許海忠和張建明好處費共計約50萬元。
翻閱許海忠的案卷,記者發現,許海忠還單獨收受相關污染企業主的賄賂款物共計價值17萬余元。特別是在提拔為副局長后,有人送錢表示祝賀;在做環評業務上,有人送錢希望能夠得到關照;在“環保專項行動”整治驗收中,有人送錢希望企業順利通過驗收;在“環保黑名單”摘帽時,有人送錢希望順利過關。對污染企業送的好處,他照單全收,并為他們在相關方面謀取利益。
教訓極為深刻,必須引以為戒
許海忠違紀案件背后暴露出很多問題。
“以前局里的反腐倡廉工作只是傳閱一下文件,根本不重視。”許海忠在接受組織調查時說,他覺得環保局是主管環境保護的職能部門,只要將業務工作做好就可以了,黨紀黨規的學習可有可無,進而將紀律和規矩拋諸腦后。
2004年,張建明將許海忠提拔為副局長,從此許海忠唯張建明馬首是瞻,二人沆瀣一氣。局領導班子風氣不正,內部監管流于形式。
“賢內助”不賢,也是讓許海忠“落馬”的又一個重要原因。他的妻子曹某進入徐某的公司當會計,一直給許海忠吹枕邊風,讓他多為徐某公司謀利益,徐某夫婦也多次送給曹某代金券、購物券等。“內助”如此,家風如此,許海忠怎能不墮落?
“許海忠案件留給我們的教訓極為深刻。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引以為戒,認真學習黨紀黨規,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底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秀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說。(本報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秀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