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接受紀委紀律審查的陜西榆林橫山縣公安局局長師永峰,又被曝出其妻子、弟弟涉嫌偽造檔案在橫山縣騙取公職,事發時間恰是師永峰任該縣公安局政委的2009年。
日前,澎湃新聞多方調查獲知,2009年,師永峰任橫山縣公安局政委期間,其妻李悅萍從綏德縣水務局調入橫山縣教育局,其弟師永健從佳縣公安局調入橫山鎮財政所。綏德縣水務局、佳縣公安局兩單位包括相關負責人在內的多位工作人員稱,從未見過單位里有李悅萍、師永健兩人。
陜西一不愿具名的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無論是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還是公務員調動,均需要一套完整的檔案文件。前述二人的行為,涉嫌犯“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另外,如有一些相關單位人員配合造假,涉嫌濫用職權。
7月17日,澎湃新聞報道陜西橫山縣公安局局長師永峰在2009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清澗縣公安局局長期間,被舉報有動員干警集資千萬蓋酒店、向下屬單位強賣白酒、利用職權以修車費名義報銷其它開支等問題。
三天后,榆林市紀委發布消息稱,初步查明師永峰涉嫌違紀,已對其立案展開紀律審查。而在前一天的7月19日,師永峰還曾向《華商報》記者表示:“我不怕,沒問題,經得起考驗。”
師永峰
橫山縣公安局內景
師永峰妻子李悅萍涉嫌偽造檔案騙取公職,其在橫山縣教育局任職期間以進修、生病為由長期請假
公安局長遭曝光后稱“我不怕”,次日被立案審查
被舉報動員干警集資千萬蓋酒店、向下屬單位強賣白酒、利用職權以修車費名義報銷其它開支……7月17日,澎湃新聞報道了陜西榆林橫山縣公安局長師永峰,在任榆林清澗縣公安局長時的種種“生意經”。
此后,陜西《華商報》跟進報道稱,榆林市紀委曾接到過針對師永峰的舉報,審查后就相關問題對師永峰進行了誡勉談話,但紀委仍不斷接到針對師永峰的舉報。根據近期收到的新的反映問題線索,初步查明師永峰涉嫌違紀。7月20日,榆林市紀委決定對師永峰立案,展開紀律審查。
《華商報》還援引知情人士的說法稱:師永峰動員干警集資蓋酒店時“房地產市場行情好,只要建設就可銷售獲利,在建酒店過程中房地產行業突然下滑,加之預算資金短缺,于是酒店處于停工狀態,據調查,目前還拖欠建設方資金”;“關于“賣酒問題”是師永峰給他朋友幫忙推銷,不合適的是把酒拿到單位來推銷。”
按照《公務員法》和《警察法》之規定,包括警察在內的公務員,不得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而2010年頒布的《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一條即為:禁止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第二條為,禁止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
關于師永峰報銷79萬元修車費一事,《華商報》援引知情人說法稱,“師永峰到清澗縣公安局任局長后,正趕上國家對公安基礎建設的大投入時期,修過公安局辦公大樓、兩個派出所,但清澗縣財政緊張,為了干好項目,師永峰動用自己的關系跑省、市等部門,核查的79萬元修車費絕大多數用于跑各種關系花費了,但都辦了公事。”
對此,陜西一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這明顯涉嫌行賄,根據具體情形或涉嫌單位行賄或涉嫌個人行賄,甚至其中還可能涉嫌貪污。
7月19日,師永峰就被舉報一事接受《華商報》采訪,他表示:“這些事紀委都認真調查過,我不怕,沒問題,經得起考驗,紀委對問題全面調查,包括對此前一些案件的復查。”
但在7月20日,榆林市紀委即宣布,曾從多個渠道收到過若干反映師永峰有關問題線索,先后派了兩個調查組分別進行初核。根據近期收到的新的線索,初步查明師永峰涉嫌違紀。榆林市紀委決定對師永峰立案,進行紀律審查。
7月26日,澎湃新聞在清澗縣實地采訪獲悉,榆林市紀委十多名工作人員已進駐該縣一酒店,針對師永峰展開調查,并已約談部分相關人員。澎湃新聞找到調查組一負責人,但他婉拒采訪。
目前,師永峰仍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