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正式出臺《南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南安扎實推進省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試點工作的又一制度保障。
《方案》聚焦農民權益,提出要鞏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含村(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濟合作社、代行村集體(社區)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居)民委員會、集體經濟獨立核算的村(居)民小組,以下簡稱“農村集體”〕財產權益為核心,推動農村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通過規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提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發展質量,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實支撐。
為確保市場健康發展,《方案》確立了三項基本原則:一是公益性原則,強調服務“三農”,不以營利為目的,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農民增收;二是規范性原則,確保信息發布、交易規則、交易系統、交易鑒證、監督管理“五統一”,嚴格依法依規操作;三是市場化原則,堅持公開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競爭,因地制宜創新市場化運行機制,實現農村資源資產價值最大化,保障農村產權交易市場良性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在體系建設方面,《方案》要求成立南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的組織協調以及市場運行的指導監管,協同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保障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事項的順利進行;同時,做好與泉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的對接,打造全程電子化流轉交易的“一網式”便民服務方式,加快推動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此外,鄉鎮(街道)要依托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或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做好農村集體產權流轉到期預警工作,建立農村集體產權流轉數據庫,推動本區域內農村集體產權全部納入泉州市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平臺交易。有條件的村(居)還可以設立服務室(點),確保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項目信息的及時收集、審核、上報及公示,為農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方案》明確了分階段的工作安排。8月底前,各鄉鎮(街道)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工作,完成服務窗口設立,基本建成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一網式”服務網絡,全市全面推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其次,到2025年,視業務發展需要和群眾需求,進一步鞏固拓展服務,豐富交易品種,完善配套服務;到2026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構建“網上交易”全流程全電子化服務、健全“陽光交易”全過程監管、搭建多維度風險防控體系,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機構,推進交易平臺規范化建設、交易品種規范化拓展、交易機制規范化完善、服務功能規范化延伸。(記者 莊樹鴻 通訊員 陳錦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