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雙方糾紛,讓他們握手言和,是作為一名調解員從始至終不忘的初心。——陳建議
據悉,陳建議是南安市溪美街道聯合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擁有19年黨齡,從事調解工作近30年,調解2000多起糾紛。在溪美街道,很多人都親切地稱呼陳建議為“阿議”,在他們看來,沒有什么糾紛是他化解不了的。
今年,一起耗了2年還未解決的糾紛案件當事人找上了陳建議,請他幫忙調解。
老葉和老傅是同一家單位的員工,其中老葉今年從單位退休了。除了同事關系,他們還是上下樓的鄰居,但彼此的關系并不太好。一天,老葉開車回家,一進小區發現老傅正在路口洗車,老葉被堵住了便要求對方讓下,但老傅讓老葉等等,不讓道。氣不過的老葉當即下車,徒步回家。第二天,老傅上班時,發現前一天老葉的車還停在那,他的車也出不去。
一個不讓進,一個不讓出,矛盾就這么產生了。再次見面的兩人起了沖突,在推搡過程中,老葉不小心被老傅推倒在地,后腰硌到地板受了輕傷。
老傅和老葉的糾紛上了法庭,判決書一旦下來,老傅可能會被單位開除,對往后生活的影響頗大,于是就申請庭下調解,希望對方諒解,撤銷起訴。但兩年時間過去了,老葉仍舊不肯原諒老傅,再拖下去,庭下調解的時間就到了,情急之下,老傅找上了陳建議。
接下調解請求后,陳建議往老葉單位和家里跑了好幾趟,還發動老葉的親朋好友進行勸說,但對方就像一塊鐵板難以攻破,堅決不肯退讓。
轉機出現在陳建議第5趟上門時候。“要解決問題可以,但我受傷需要的手術費用要老傅出,經濟損失也要賠償,加起來260萬元。”老葉說道。
面對老葉的要求,老傅只拿得出35萬元的賠償。
“這時候就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每隔一段時間,陳建議就往老葉家跑一趟,他沒有直言賠償太高,反而贊同老葉的話,又向他分析老傅的經濟情況,讓他換位思考。幾次之后,老葉終于在法院規定時間前夕,將原本260萬元的賠償降到了38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阿議是個‘大寶貝’,是我們溪美街道處理矛盾糾紛的一道‘防火墻’。”溪美街道黨工委秘書洪超念如此評價陳建議。
“每當成功調解一起矛盾糾紛后,心里都會有一種幸福感。”陳建議說,其實很多時候,調解是靈活的,這是一個邊調解邊學習的過程,除了不斷學習、實踐之外,還要想群眾所想、念群眾所念,敢于擔當,敢于作為。
2007年,陳建議被評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最令他自豪的是,他經手調解的案件沒有失敗的,且沒有一次反復。(通訊員 陳鑫煒 吳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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