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丁晟執導,劉德華、劉燁、吳若甫、王千源、李夢等人主演,影片主要講述了一場解救吾先生的驚心動魄的警匪纏斗的故事。
曾經也看過一些偵查片或者犯罪片,今年這部,算是看的比較早的,但是前期一直沒有聽到過任何風聲。甚至,當有人跟我說這部片名的時候,沒有任何印象,還是認真去搜了搜才知道。作為一個影迷感到自己這方面的資訊接觸的還是太少。但可能真的是因為沒有太多的想象,所以觀看這部影片的時候有一種少有的舒適感。
《解救吾先生》因真人真事為藍本做改編,片中晃動的鏡頭和平實化的語言風格會讓人有一種略帶紀錄片的感覺。如果不是這些影星的面孔出現,真的會有一種恍然的錯覺是在看“法治在線”(取自另一位影迷對本片的定義,哈哈)。本片似乎是故意將一切處理的日常化、簡單化、寫實化,沒有大片的視效、布景和更為濃烈的渲染。緊張的時間提示,會讓觀眾隨著一前一后兩條線索交替進行探秘,一同為如何解救吾先生捏一把汗。審訊室、逮捕和戴手銬的細節等等,讓觀眾更貼近現實的生活。最有意思的是本片也有一些想象的部分。相比小妞電影中華麗的漫畫風,這里的處理更為真實、凜冽,雖然是一念之差,卻讓人更有真實感。當回歸現實后,讓人恍然大悟和大呼過癮。
閑話少說,本片讓我有感觸和深思的有幾個地方,說出來大家一起探討。
問題一:對綁匪是否應該要求“盜亦有道”準則?
我們知道,人在社會中,無論是與人相處還是做一件事情,都存在一定的規矩。其實,犯罪又何嘗沒有規矩?比如,綁匪的規矩,其實就是要錢不要命。如果受害者遵守了約定,交了贖金,那么理應放人。但人們是否會質疑:壞人還會遵守這種道德嗎?其實這是個有趣的探討。到底要不要和綁匪講盜亦有道,到底要不要相信綁匪的諾言?
說一個近期真實的案例。今年4月25日,香港堡獅龍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遭綁架。犯罪嫌疑人打電話給受害人家屬索要贖金,通過討價還價,最終談判確定贖金為2800萬港元。4月28日,受害人家屬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贖金放在指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取得贖金后將人質釋放。9名犯罪分子派2人取錢,他們拿到2800萬港幣贖金后,先將1800萬港幣藏匿起來,將余下的1000萬港幣帶回據點分贓并謊稱共拿到1000萬贖金。于是大家先按各自的地位與作用對贓款進行了分配。數天后,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從新聞中獲知共收到的贖金有2800萬港幣,對此甚是憤怒。于是乎起了內訌,而后警察才有機可乘,先后抓住了9名犯罪嫌疑人。事后我在看《鏘鏘三人行》討論這個事情的時候,徐子東教授先是肯定了綁匪們前面的行為,至少是遵守了綁票的規則,但同時在分贓這方面卻又破壞了分贓的規則。這個是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如果被綁架,受害人和家屬都希望綁匪能夠遵守承諾,雙方共同完成定下的“約定”——交錢放人。但事實上,世界上有太多的綁票,最后雖然拿到了錢,但還是撕了票。但似乎從沒有人從“盜亦有道”的角度去要求他們什么,似乎壞人破壞一些“規矩”也在常理之中。畢竟,他們那么壞,還有什么可以相信的呢?所以,凡是能遵守得住“規矩”的壞蛋,似乎又讓人刮目相看起來,這是不是存在一種悖論?那么,我們罪犯繼續探討,身為受害者,如果在你與罪犯訂立“規矩”的時候,他要求你做到被放之后不報警,他做到拿錢放人。如果他做到了的話,你是否會遵守自己的承諾?如果遵守,你是一個守信的人,但在法律上是不可取的;如果不遵守,其實你也并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所以問題是:要不要和罪犯講承諾?
再說說罪犯內訌的事情。其實幾個人我們所謂的壞人,如果一同犯案絕對會各懷鬼胎。分贓不均是小,每個人心里都打著小九九,更多的是自己能不能活著,能不能活著還拿到錢。那么,這樣一群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其實是沒有辦法相互信任的。所以,凡是有序的犯罪團伙都并不是一盤散沙隨意糾集起來的,而是人和人之間都有過命的交情,然后才會為了錢而去拼一次。這樣的結果才是不會出現背信棄義的事。比如《十一羅漢》等犯罪片,如果沒有信任做紐帶,那么結局絕對不會是成功的。所以,想要成功的犯罪,還是應該遵守點起碼的道德。
問題二:當犯罪分子可以偽裝成執法者,社會的安全系數為多少?
片中幾個綁匪慣用手法是,穿著便裝,揮一揮證件,稱自己為警察,然后幾個人上來不由分說就將一個人帶走了。這其實是非常讓人膽寒的一件事:就是犯罪分子開始冒充執法者!
按道理說,中國人大多數是良民,在我們的思維中似乎沒有懷疑 執法者的概念。如果遇到被一個穿著制服的人、或拿著證件的人叫住,說檢查身份證或者盤問之類的,我想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配合,或者表明自己的身份。而后,當事情發展到一定不合理的限度的時候,我們才會質疑對方的身份。但是現實生活中,如果我走在大街上,看到幾個人說是警察辦案抓走了另一個人,我想我不會有任何質疑,更不會撥打110去質問這樣的事情。那么,究竟這些穿著制服的人、帶著徽章的人、甚至拿著證件的人真的是符合這個身份的嗎?如果犯罪分子以此作為犯罪手段,那么大街上任何一個人可能都會被捉去販賣、割腎或者被強暴等等。可能一個人如果喊捉小偷,你都會去看兩眼甚至報個警,最不濟,也會發個朋友圈吧,但是如果人家說的是“警察辦案”,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去多事來質疑。畢竟,被扣上妨礙公務的帽子可不好哦!所以,其實犯罪分子犯罪這點是罪沒錯,但他們冒充執法者這點是更可怖的!一是讓犯罪沒有辦法立刻被發現,二是直接抹黑了執法者的形象。
當制服、印章、證件等等都可以滿地作假的時候,安全系數何在?可能在真正的執法者并不知曉的情況下,就會有人穿著某種制服去某些地攤收費,有人敢不交嗎?只要有人帶著袖標,站在街邊,就可以收取停車費,有誰有過質疑嗎?而冒充警局警察打電話進行詐騙,詢問機主個人信息的騙子招數更是層出不窮。如何讓執法者成為真正能保證安全的人,而不是犯罪分子用來實施犯罪的擋箭牌呢?
問題三:你手機里有那樣一個可以撥出去的救命電話嗎?
這個問題其實是考驗你的人際交往能力的。你曾經把誰設置過緊急聯系人,代表你和這個人的關系不一般。在本片中,綁匪要求人質打電話叫一個朋友取錢,完成交易的過程。這個撥打的電話、選擇的人非常有講究。首先,這個人要夠交情;其次,你對他要完全的相信——相信他的膽量、智慧和你們之間的感情;最后,這個人也可以完全為了你去做一系列可能的危險事。所以,這個人可能不是你的親人,不是你的父母、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等,而是一個真正能成事的人。這個人,只要你一句話,他可以拿錢,他可以拼命,他可以運用自己的一切力量為你平事兒。那么,請看一下你的手機里,是否存在這樣一個人?
其實,是否存在這樣一個人,完全取決于你自己的人際交往狀態。人家說,真正的朋友,只要一個就夠了。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個人,肯定你們之間的情感和歲月是過硬的,而這些情感和信任都是通過每一次兩個人的相互幫助建立起來的,這里還有你的個人能力問題,你是否也能同樣幫到人家。而最后,其實很簡單,就是我們自然是不是以相互幫助為目的而經營人際關系的,但你處在什么位置以及你對于朋友的饋贈,從某種程度上已經決定了,如果你遭遇到任何需要幫助的事情,他人會如何回應你。
話說回來,如果真的遭遇了綁匪,請一定要冷靜。不要頭腦發熱總想著激將對方,相反,開開玩笑、話話家常都是極為有效的斡旋態度。影片最后,吾先生被救出來的時候,警察說:“你演過那么多戲,應該也經歷過不少這樣的場面吧。”吾先生回答:“演戲是假的,這是真的。”演戲的時候,無論你怎樣入戲,怎樣恐懼,你知道,當導演一聲“卡”,你就可以回到現實狀態。但這一次,沒有導演,一旦這個“卡”從綁匪嘴里喊出來,那就是人生真正的終結。(作者:Dong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