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平市某果蔬店因將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被漳平消防大隊緊急“叫停”,并處罰款5000元。
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該果蔬店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場所的閣樓有人員住宿,存在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消防隱患問題,根據《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相關規定,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果蔬店停產停業,并處罰款5000元。
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經營的場所內不得設置宿舍,即經營與住宿不可“二合一”。因為實際上有人員住宿的場所往往要煮飯,動用電、氣,混在一起一旦發生火災,經營場所里的可燃物多,人與物同在一個空間內,火勢蔓延快、煙氣大,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生命無價,提醒市民尤其是經營者切勿麻痹大意,謹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通訊員 周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