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平正義提速增效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近年來,案多人少成為基層法院面臨的嚴峻挑戰。群眾與日俱增的司法需求與法院司法資源趨緊的矛盾,讓上杭縣法院下定決心要“求變”“創新”。為此,上杭縣法院立足基層法院實際,創新案件分流、審理裁判、訴前調解等機制,探索形成多層級分流、多維度快審、多元化調解的“分調裁”工作格局,審判質效明顯提高。2017年以來,該院通過“分調裁”機制結案3965件,占同期結案數的45.8%,簡易程序適用率達83.19%,平均審限縮短12天。2017年8月14日,上杭縣法院被確定為福建法院“全省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范法院”,其“分調裁”機制改革工作經驗相繼被《福建改革情況》《龍巖改革情況》刊發。
多層級分流
案件流轉更順暢
“分調裁機制,‘分’是前提也是關鍵,以分疏堵,把案件分流出來,再按標準各歸其道辦理,讓簡案快辦,讓繁案精辦,速度才能快起來。”采訪中,上杭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田承于告訴記者。
上杭縣法院的分流體系類似河域分流。在源頭上,上杭縣法院從訴前分流,前移司法職能,建立22個“圩頭巡回辦案點”“司法聯調點”,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委托調解、聯合調解,共調解案件1000余件。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前分流一批案件,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對進入到法院立案的案件,實施繁簡分流、類案分流,讓簡案快速辦理、類案專業辦理。“在繁簡分流的同時,實行動態管控和司法事務集約性管理,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在回應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的同時亦注重為法官減負”上杭縣法院訴訟服務管理室負責人陳桂蓮介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