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山林的經營更靈活了,對接市場也更精準了。”13日上午,武平縣桃溪鎮田雁村林農鐘定有在該鎮林業站申領到林木采伐許可證后,臉上笑開了花。鐘定有種植多年的20畝杉木,直徑都達20厘米以上,前幾年就想砍下來賣,但因未到主伐年齡而辦不了采伐許可證,只能望“樹”興嘆。現在政府放寬采伐限制,鐘定有終于如愿以償,成為新政實施后龍巖首位獲益林農。
今年上半年,省林業局對龍巖創新林木采伐制度方案作出批復,同意龍巖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這是我省深化林改的重要舉措。
林改的深入推進激活了林農造林護林的積極性。龍巖的森林覆蓋率從2012年的73.1%提高到如今的79.21%,現有集體和個人人工商品林460萬畝,每年造林超16萬畝。
嘗到生態紅利甜頭的同時,采伐年限成為林農進一步提高收益的阻礙。此前根據我省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林木采伐年齡嚴格受限,如人工杉木、馬尾松的主伐年齡分別為26年、31年。此外,辦理采伐許可證前還要聘請專業人員進行伐區調查設計,林農需承擔較高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原來要到期才能采伐,無法及時對接市場需求,導致錯過好的市場行情。”上杭縣白砂鎮嶺背村林農劉樹洪承包了4000多畝林地,對采伐處置權的渴望尤為強烈。
“經過走訪調研,我們發現由于林木經營周期長,投資變現慢,林農積極性受挫。”龍巖市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站負責人劉永盛說。
只有進一步落實處置權,才能確保收益權。
“在嚴格保護前提下,適度放寬林木采伐限制,賦予林農更多經營自主權與財產處置權,是深化林改的題中應有之義。”龍巖市林業局局長張田華說,龍巖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并將采伐許可證辦理權限下放至鄉鎮,得到國家林草局和省林業局的大力支持。
改革后,龍巖市林農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量不超過30立方米的,無需再提交伐區調查設計材料,只要向林業部門簽署《告知承諾書》,明確采伐地點、樹種、數量、方式等信息,就能直接辦理采伐許可證,大量節省了調查設計時間和中介費用。
人工商品林采伐自由度增加,但伐后監管同樣嚴格。劉永盛介紹,方案要求林農采伐后應及時更新造林,并嚴格執行限額采伐政策,確保全市森林資源平穩不降。
放寬采伐處置權,廣大林農受益。“行情好的時候可以及時采伐,帶來更多收益。”得知改革消息后,劉樹洪信心倍增,決定加大林業投資力度。(福建日報記者 戴敏 通訊員 林阿玲 陳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