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長汀縣童坊鎮紅明村村民李某蓮與鄰居李某春因建圍墻引發糾紛。當地派出所民警在村干部的協助下,經過2個多小時的努力,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
2月8日,紅明村村民李某蓮來到派出所反映,自己在房屋大門左側建圍墻;鄰居李某春覺得影響自家的房屋排水和通行,便將其剛建的圍墻推倒。雙方情緒激動,正在僵持中。
接到報告后,為避免事態升級惡化,童坊派出所民警馬上趕往現場,向村干部與村民了解發生糾紛的原因。民警了解其糾紛的緣由后,覺得糾紛雖不大,但涉及面廣,屬于農村最為常見的建房糾紛。如果處理不好,不僅影響村民團結,也不利于鄰里之間和睦相處。民警耐心細致地做李某春思想工作,對其從土地所有權性質、鄰里關系、親情關系等方面進行說服、普法。經過兩個多小時努力,雙方達成協議,由李某春補償損壞圍墻的損失,糾紛得以圓滿解決。(張筱晨)
鄰里糾紛的主要特點
1、糾紛當事人都是鄰居,甚至大部分還是親戚,在生產生活中朝夕相處。雙方如發生糾紛易激發矛盾,甚至引發爭斗。
2、此類糾紛大都因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引發。有些糾紛解決的時限性強,必須及時調解,而不能冷卻處理。
3、糾紛標的額不大,但當事人往往傾向斗氣。有些糾紛如處理不當,矛盾容易激化,可能轉化為刑事案件。
4、糾紛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是為了生產、生活的方便;或是爭奪土地、房屋等使用權。
5、鄰里糾紛的調解往往不僅要運用到相關法律,還涉及許多民風民俗,特別是農村地區涉及家庭、宗族威望、面子等問題而不肯退讓,造成調解的困難。
6、鄰里糾紛的成因往往有相鄰關系外的原因。例如,當事人雙方因其他矛盾得不到解決而產生積怨,在鄰里糾紛中借題發揮,刁難對方。
鄰里糾紛的調解方法與技巧
1、法德結合,對當事人進行道德感化。通過普法教育使廣大公民對鄰里權有正確的理解,并通過“遠親不如近鄰”等道理感染、打動當事人,使其愿意接受調解,從而達成調解協議。
2、苗頭預測,及時發現并調解。鄰里糾紛特別是農村的鄰里糾紛可以根據不同季節掌握糾紛規律。在農忙季節里,爭水、爭電、爭農機具等糾紛比較多;在農閑之際建房、修房多,因建筑方面引起的鄰里糾紛比較多。因此,根據不同季節的糾紛特點,事前應采取有效的措施,發現糾紛立即介入,依法調解,防止糾紛激化。同時,發揮基層調委會作用,積極捕捉糾紛信息,遇有苗頭,立即行動,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穩定。
3、以誠相待,促成和解。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與雙方當事人要真誠相對,剖心交流,認真傾聽當事人的傾訴,了解并關心當事人生活中的困難,幫助他們想辦法、找對策、從而產生對調解員的信任、愿意聽取意見,促進和解的達成。
4、輿論影響服務調解。生活中,一些當事人寧愿相信輿論評價,也不愿相信調解員的法律宣傳。因此,順應當事人的心理,發揮基層干部和親友的作用,幫助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從而促使調解的達成和方案的落實。(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