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13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四川省消委會)對申通、中通、圓通及韻達4家快遞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其停止取件二次收費。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處副處長盧勇表示,快遞取件二次收費屬于典型的價外收費違法行為,必須予以糾正。
快遞取件二次收費,是指消費者網購時已經支付郵費或商家承諾包郵的情況下,在取件時卻被快遞公司服務網點強迫支付取件費或派件費。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四川省消委會此前曾發布《四川省鄉鎮快遞取件二次收費社會監督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四川全省為期3個月的調查中,34.2%的受訪者表示曾遇到過快遞取件二次收費情況,二次收費數額多在1元至3元之間,86.3%的受訪者表示付費后快遞網點沒有提供發票或收據。
四川省消委會表示,快遞公司未告知發件人(商家)和消費者的情況下,強制收費,既違反了與發件人之間的合同約定,屬于違約行為;同時又對消費者造成利益損害,構成消費侵權。
據了解,提供服務前不告知服務費用而強制收取服務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郵政行業標準-快遞服務》等法律法規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此外,快遞服務商收取附加服務費,不出具服務單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還涉嫌偷稅漏稅。
新京報見習記者 徐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