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送健康,見義勇為人員享受干部待遇,可免費體檢,“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昨日起至19日,晉江市見義勇為協會為全體健在的見義勇為人員提供健康體檢,據悉這在全省是首創。
見義勇為人員吳錫榮接受體檢
■協會 想方又設法 提高英雄待遇
“想方設法提高見義勇為人員待遇,讓他們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晉江市見義勇為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晉江全力構建權益保護機制,見義勇為人員各項權益優待走在前列,常態化享受助學助困、免費乘坐公交車、慰問表彰等。
《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被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或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享受同級“勞動模范”待遇。為此,該協會積極溝通協調,出資為晉江市全體健在的見義勇為人員按照晉江市事業單位干部標準健康體檢,體檢包括甲胎蛋白、生化全套、彩超、乙肝兩對半等十大項目。
而對于貧困、患有重疾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該協會不僅提高慰問標準,還向晉江市慈善總會申請特困補助。今年年初,見義勇為人員蘇秀玉、柯賢急和周瑞群就獲得最高標準慰問。
■英雄 協會送健康 倍感榮幸自豪
“當初無意間做的事情被評為見義勇為,沒想到十年后協會還記得,倍感榮幸。”見義勇為人員蔡志遠說,他前不久才聽到協會將體檢事項納入年度計劃,沒想到現在就如期開展,真切感受政府辦事效率高、對他們很關心;當看到醫院院區豎立的“見義勇為英雄健康體檢”的指示牌時,心中更是自豪。
“協會送健康,對見義勇為人員很照顧。”57歲的陳輝煌說,見義勇為協會經常會主動打電話或在開會中提醒“有困難的要及時上報”,這讓人暖到心窩里;而自己活了大半輩子還未曾體檢,如今享受免費健康檢查,是實實在在的好待遇。
見義勇為人員黃有方也表示,健康是最大的幸福,如今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一些慢性疾病危害健康,要不是協會提供體檢機會,自己平時也不會想去醫院。體檢出結果,可根據醫生建議改進飲食起居,生活質量會更高。
■權益 保護更到位 英雄享“三有”
據介紹,晉江全力構建權益保護機制,實現見義勇為人員“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
一是做好表彰工作,目前已經確認158名見義勇為人員,同時呈報國家級表彰5名、省級表彰36名、泉州市級表彰60名。二是做好優撫關愛工作,每年組織對晉江全市見義勇為人員進行全面走訪慰問,發放慰問金,還邀請晉江市慈善總會一起走訪慰問因親屬患病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見義勇為人員;組織見義勇為人員在學子女參加晉江、泉州和省級助學;組織一批見義勇為人員療養。
此外,該協會還爭取并得到政府支持,讓見義勇為人員在晉江范圍內可免費乘坐公交車;為見義勇為人員周輝煌安裝義眼,讓他摘下墨鏡、恢復正常生活;爭取“海航·見義勇為英雄安居工程”專項基金和省、泉州、晉江三級配套出資,為丁詩益的住房加層裝修,幫助其實現了15年的“安居夢”。
2004年3月12日凌晨,時年18歲的保安員陳鴻在東石鎮某公司值班時,發現工廠對面工地上有三名歹徒正準備盜竊一臺電機,便進行追趕并追上其中一名歹徒。在搏斗過程中,陳鴻雖被歹徒用刀捅傷,但仍然抓住歹徒不放,直到被歹徒刺中胸部,不幸壯烈犧牲。目前,晉江市見義勇為協會為陳鴻同志申報評烈,獲評后其家屬每月可得到撫恤金。
●事跡1
主動請戰 海上救起10人
2001年3月23日下午,閩平漁F736號鐵殼漁業運輸船途經晉江深滬海域時,不慎與石獅市“和源”號鐵殼貨輪相撞。閩平漁F736號由于船體嚴重破損、機艙大量進水而迅速沉沒。該船有船員12人,出事時當場死亡1人,失蹤1人,余下10人岌岌可危。事發后,深滬鎮02漁業信息臺接到救助電話,即刻上報組織搶救工作。后山居委會主任陳輝煌以漁民兄弟生命為重,主動請戰,當即組織9名船員、動用自己泊在深滬漁港的閩晉漁5788號船,開足馬力全速趕赴出事地點參加搶救。
風大浪急,陳輝煌組織自家船員,第一時間將閩平漁F736號船上10名船員安全救回深滬港。2002年4月29日,晉江市委、市政府分別授予陳輝煌、汪文勝、陳新民、陳燦輝、楊奕榕、陳清諒、陳茂助、李傳興、陳國泉、陳生躍“晉江市見義勇為者”的榮譽稱號。
●事跡2
跨過柜臺 老板追擊擒歹徒
2006年10月27日下午3時許,市民胡女士到晉江梅嶺某營業廳準備購買手機。不料,一名歹徒趁人不備,突然扯斷她的手鏈就往店外跑。“搶劫??!”反應過來的胡女士大聲呼救。“唰”一聲,手機店老板蔡志遠箭步翻過1米多高的柜臺,徑直向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去。
追至晉江一中路段下坡處,蔡志遠看到犯罪嫌疑人已在坡上就要溜走時,他迅速攔下一輛摩托車追了上去,終于在學校門口將嫌疑人季某抓住。“把東西交出來!”蔡志遠喝令。見事情敗露,季某只好將手鏈從褲兜里拿出來,口中卻念叨著“又不是搶你的”,并想趁機甩開溜走。為了不讓犯罪嫌疑人逃跑,蔡志遠死死扣住季某的手腕,湊巧一熟人路過,趕忙上前幫忙。這時,便衣民警也趕到了現場,將季某制服并扭送至派出所。事后,泉州市、晉江市均授予蔡志遠“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榮譽稱號。
●事跡3
初中學生 勇救溺水男童
2002年8月29日下午3時許,當時還是晉江第二中學初一年學生的黃有方、黃昱興,結伴路過金溪南渠池店御輦段時,突然聽到有人在喊“救命”,他倆迅速循聲跑過去。只見一名10歲小男孩在水中掙扎,眼看撐不住就要沉下去?,F場比較偏僻,四周沒有其他群眾。危急關頭,黃有方發現旁邊有一根竹竿,趕緊拿起來伸過去想讓男孩抓住。
但竹竿太短,千鈞一發之際,黃有方、黃昱興未多思慮,憑著各自的一點水性,勇敢地跳下河渠中。該水面寬十幾米,深三米許,且水流湍急,小男孩已經沉下去。黃昱興迅速潛到水里,抓住小男孩的頭發,往水面一拉,黃有方幫忙托起,兩人合力將男孩救上岸。當時,男孩臉色蒼白,渾身發抖,過了半個多小時才慢慢清醒過來。得知男孩是附近小學四年級學生,家住華州村,黃有方和黃昱興就把他送到家門口后默默離開。后來,小男孩的父親多方打聽,才找到黃有方和黃昱興致謝。事后,黃有方和黃昱興獲評泉州市“見義勇為先進群體”和晉江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