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晉江市教育局轉發《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重申嚴禁暑假組織學生補課的通知》,要求各校嚴格落實,并公布舉報電話85660279(監察室),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通知明確,嚴禁任何中小學校利用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有償補課;嚴禁任何教師利用暑假組織中小學生集體補課、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嚴禁學校及教師利用暑假舉辦興趣培訓、課前培訓、銜接培訓等補習班;嚴禁學校將校舍出租給其他社會教育機構舉辦各種培訓班、補習班。凡有提前收取學生假期補課費用的學校和教師,必須立即將所收費用退還給學生。
泉州市教育局表示,對暑假期間組織學生補課的違規辦學行為,將嚴格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泉州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不定期明察暗訪,嚴肅查處暑假期間各種形式的違規補課行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校長是治理學校違規補課的第一責任人,各公、民辦中小學校如有違規補課行為,一經查實,無論校長是否知情,一律視為學校行為,從嚴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并在全市予以通報。(記者 陳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