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范圍
以教育部制訂的《課程標準》所規定的九年級結束時應達到的“五級目標”的基本要求作為考試范圍。
五、內容目標
側重考查學生的語言技能、語言知識、跨文化交際意識和跨文化交際能力,即聽、說、讀、寫技能以及靈活運用語音知識、詞匯知識和語法知識的能力。在確定具體考試內容和標準時,應依據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中“五級目標”的基本要求及相關附錄的內容。
六、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形式可以包括口語測試、聽力測試和筆試。口試可安排在聽力測試和筆試之前或之后單獨進行??谠嚨慕M織和操作有較大難度,如因暫不具備口試條件而不進行口試的設區市,應在筆試題中增設口語應用的題型“口語應用”,目的是通過書面的形式,間接考查學生“說”的能力。聽力測試和筆試,同卷進行,采用書面作答,閉卷考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