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馬鞍山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評卷工作已經啟動,預計6月23日完成評卷工作,30日發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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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考將于6月14日—16日舉行,馬鞍山全市中考考生為17569人,全市共設13個考點。與去年相比,市區撤銷了花園初中考點,當涂縣撤銷了石橋中學考點,含山縣、和縣考點學校沒有變化。
01
市區設6個考點
2018年中考將于6月14日至16日舉行。今年,全市中考考生為17569人,其中市區5838人,含山縣3137人,和縣3572人,當涂縣5022人。與去年相比,全市考生數減少10人,其中市區減少387人,含山縣增加155人,和縣增加22人,當涂縣增加200人。
2018年中考,全市共設考點13個
(市區6個,含山縣、和縣各2個,當涂縣3個)
市區考點為:市二中、市紅星中學、安工大附中、市二十二中、市外國語學校、市七中
三縣考點為:含山中學、含山二中、和縣一中、和縣二中、當涂一中、當涂二中、當涂職教中心。
與去年相比,市區撤銷了花園初中考點,當涂縣撤銷了石橋中學考點,含山縣、和縣考點學校沒有變化。
02
2018中招錄取辦法
5月24日,馬鞍山市教育局正式印發《關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2018年,全市省示范高中繼續執行“指標生”10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政策,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00%到校
1、“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
“指標生”分配計算方法為: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給某初中的指標=該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數×〔(該初中畢業生數÷全市初中畢業生總數)×60%+(2011-2013年該初中升入該省示范高中學生數的平均數)÷(2011-2013年該省示范高中計劃數的平均數)×35%〕;
另外5%指標是根據學校綠色評價結果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
具體計算公式為: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給某初中的5%指標=該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數×5%×[(該初中畢業生數÷全市初中畢業生總數)×(1+(該校綠色評價得分-全市初中綠色評價平均分)/100)]。市二中國際班參照上述辦法進行分配。博望區學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數參考2013年博望區學校中考錄取市區省示范高中情況確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計劃數
市二中招生計劃936人,扣除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計劃18人后,將918人分配到各初中;
紅星中學招生計劃832人,扣除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16人后,將816人分配到各初中;
安工大附中招生計劃600人,扣除藝術特色班和體育特長生計劃102人后,將498人分配到各初中;
市二十二中招生計劃600人,扣除面向市區招生的宏志生和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42人后,將558人分配到各初中。
知分填志愿 平行志愿錄取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通過馬鞍山市教育信息網查詢自己的中考成績。考生志愿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網上填報。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為三個批次,即提前批(特長生、特色班和自主招生在此批錄取)、第一批(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在此批錄取)、第二批(市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在此批錄取)。
1
提前批次
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安工大附中藝術班(含中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外國語學校空乘班、外語課程實驗班,二中鄭蒲港分校國際班等特色班類計劃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長生類計劃以及中加雙語學校、二中鄭蒲港分校、紅星中學秀山實驗學校市內自主招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類志愿,考生可以在三類之間兼報但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錄取順序是:特長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報特長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須事先通過招生學校考核并達到規定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的志愿錄取。
該批次錄取結束后,除市二中縣域班、國際班、市二十二中面向三縣的宏志班、二中鄭蒲港分校國際班以及市外國語學校外語課程班計劃外,其他缺額計劃將并入本校后續批次進行錄取。
2
第一批次
市區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標生”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 A、B、C、D 四個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限額內,按照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含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按照缺額學校數量設置平行志愿投檔。
3
第二批次
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按規定可以補錄的提前批次缺額計劃)在此批次錄取。設置 A、B、C、D 四個平行志愿,并按照上述平行志愿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該批次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將及時公布,并面向市區考生公開征集志愿補錄。如缺額學校不止一所,則按照缺額學校數量設置平行志愿投檔。
此外,市區公辦初中學校擇校生和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的學生數不作為該校省示范高中計劃分配的學生數基數。在外地就讀(外地學籍)的本市市區戶口學生,初中畢業回本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兩證統一”的原則,列入所在學區學校指標生分配基數并享受該校指標生報考待遇。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到校生志愿。市區公辦學校的擇校生不得報考市二中和紅星中學;民辦學校超計劃的學生不得填報分配到校的指標生志愿。博望區初三畢業生選擇市區報名的,在招生錄取時按照市區考生對待;選擇當涂縣報名的,在招生錄取時按照當涂縣考生對待。示范園區的初中畢業生的各類招生考試仍由當涂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03
招生錄取
根據安排,6月24日上午,市區特長生、特色班統一時間進行專業加試;6月30日公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同時劃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7月上旬考生填報志愿;7月下旬完成錄取工作。
來源:馬鞍山發布綜合馬鞍山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