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質評價
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此次改革,還涉及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評價內容上,《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和學校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
錄取改革
逐步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
此次改革試點包括兩項具體任務:高中錄取計分科目的選擇構成和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錄取中的使用,其中現已采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
確定綿陽市、宜賓市、眉山市作為改革試點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實施改革。試點外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但高中招生錄取可按現行的方式進行。全省最遲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取消加分
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加分項目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全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取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類、過程評價類等加分項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規定的各類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此外,此次改革針對違規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和惡性爭搶生源等當前存在的一些比較突出問題,做了進一步規范。(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張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