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批:普通高中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招生程序
(1)先招統招生;
(2)再招報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
(3)未招滿的定向生剩余指標調整為統招生指標,進行統招生二次錄取。
2.第一條投檔線切線辦法
根據中考投檔總分,福州市區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學、福州八中、福州高級中學和師大附中等八所一級達標學校普通班(不含特色班和自主招生,下同)面向市區招生計劃總數的75%劃定普通高中第一條投檔線。福清市按福清一中和福清僑中、長樂市和連江縣按一級達標校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計劃總數的75%劃定第一條投檔線。閩侯(含高新區)、閩清、永泰、羅源分別按閩侯一中、閩清一中、永泰一中、羅源一中普通班的招生計劃總數1∶1.05劃第一條投檔線。
3.普高最低控制線切線辦法
普高最低控制線由往年的330分固定值,調整為按當年全市中考考生數前55.2%的最低中考成績劃定。即全市考生的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第55.2%名的考生中考成績為當年普高最低控制線。
4.達標普高學校投檔等級要求及錄取辦法
(1)省一級達標校和七縣(市)一中:綜合素質等級要求為良(含良)以上,學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成績達到C級(含C)以上。福州市區省一級達標校和七縣(市)一中體育成績為B級(含B)以上,其他七縣(市)省一級達標學校體育成績為C級(含C)以上。
(2)省二級達標學校(不含縣一中):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合格以上,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體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1科D等級。
(3)省三級達標學校: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合格以上,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體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2科D等級。
(4)“定向生”錄取辦法:在統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劃投檔線下20分以內,招“定向生”的優質普高以向本地招收普通班學生數的50%,根據2017年中考報名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中考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招滿的剩余指標調整為統招生指標,進行第二次錄取。
(5)普高各類達標校定向生錄取對各學科的等級要求不變,只降低中考投檔的總分。
(6)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向各縣(市)招生錄取辦法
兩所學校分別根據在福州市區招收統招生第一次所劃投檔線上擇優錄取,等級要求同市區一級達標學校。學校未招滿的計劃不再調到福州市區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