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在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六個維度等級條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升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一)投檔程序
1.在符合等級條件的情況下,按升學投檔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
2.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順序檢索考生是否符合學校(專業)的投檔條件后投檔。
(二)投檔說明
1.投檔條件包括各項目等級、招生指標、分數控制線、降分投檔條件、招生片區、體檢條件等;
2.考生投檔位次的確定:(1)投檔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2)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位次:①數學成績;②語文成績;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④英語成績。
3.各校(專業)投檔與錄取比例為1:1。
4.普通高中的投檔設全市最低控制線。
5.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高職院校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2〕185號)精神,未設定最低錄取線的五年制高職院校在未招滿的前提下可降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