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日訊 參加今年中考的考生注意啦!本月15日至18日,考生得報考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海都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已下發《泉州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泉州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科長黃慶坤介紹,意見是在總結泉州2008~2015年8年來,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結合今年的實際情況制定體育考試同屬中考學科之一,考試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體育須考三項 長跑游泳二選一
今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定為三項,必考一項,選考兩項。其中,必考項目是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選一。選考項目則從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一分鐘仰臥起坐(女)中任選兩項(不得重復)。
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屬地原則,參加學校所在區教育局組織的中考體育測試。其中: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三中、泉州五中、外國語中學、開發區實驗學校參加由鯉城區教育局組織的體育升考;實驗中學、華大附中參加由豐澤區教育局組織的體育升考。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應盡量避開雨季。同一個縣(市、區)范圍內的考試時間應相對集中,原則上于4月初開始,在10至20天時間內全部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后,于3月25日前將開考時間、報考人數、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報送泉州市教育局體衛藝教科備案,以便與器材供應商取得聯系,及時安排器材維護人員。
必考項不及格 將定為最低級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成績轉換成分數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07版)》評分標準評定。升學體育考試每項滿分為100分,三項計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級(A為255分及以上,B為210分~254分,C為180分~209分,D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項目(男1000m/女800m或100m游泳)為一票否決項目。泉州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科長黃慶坤進一步解釋稱,如果必考項目的考試成績低于或等于59分,其選考項目的成績無論多高,最后的總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級為D級。
游泳項目評分標準,以50米池為準,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其中,100米游泳用時兩分鐘得分100分,每增加3秒得分降低一分,如用時2分6秒,則得分98分,用時2分9秒,得分97分。
經申請三情形 可享免考緩考
出現如下三種情形,經申請獲批后,可享免考緩考。身體殘疾或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可免考;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可緩考;體育考試出現意外,可申請重考,不能重考也可申請緩考。
如申請免考,可需辦理如下程序:由學生本人提交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經學校審核公示三天后,送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級參加招生錄取。辦理體育免試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須記入該生《健康檔案》。未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成績以0分計算。
如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持學校批準證明,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縣(市、區)教育局備案,可準予緩考。緩考后的續考時間一般安排在該考場考試結束后的兩周內進行。考生只允許一次緩考后續考,緩考者的續考時間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如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考生出現意外事故,經考場主考批準,可準予該項當場重考一次。如確實不能重考,經主考批準并報當地縣(市)教育局備案,該項目可予以緩考后重考處理,其已考項目成績有效,緩考項目以緩考后重考成績為準。(海都記者 曾小琴 黃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