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力作用在物體上,該力不一定對物體做功
力對物體做功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有力作用在物體上;
?、?物體在力的方向上移動了距離,兩者缺一不可。
根據公式W=F·S得:有力無距離,不做功,所謂的勞而無功,最常見的現象是“推而未動”;有距離無力,不做功,所謂的不勞無功,最常見的現象是物體因慣性運動、物體運動的方向與力的方向垂直時。
7。 小磁針靠近鋼棒相吸,鋼棒不一定有磁性
磁現象中的吸引有兩種情況:
?、?異名磁極相互吸引;
② 磁體有吸引鐵、鈷、鎳等物質的性質。所以和磁體靠近相互吸引的可能是鐵、鈷、鎳等物質,也可能是磁體。
8。 “PZ220V 40W”的電燈,實際功率不一定是40W
?、?U實=U額=220V時,燈泡的實際功率P實=P額=40W,此時燈泡正常發光;
② 而U實
③ 當U實>U額時,燈泡的實際功率P實>P額,此時燈泡發出強光,壽命縮短易燒毀。
9。 浸在水中的物體不一定受到浮力的作用
浮力是浸在液體中的物體受到液體對物體向上和向下的壓力之差,因為下表面浸入液體較深,受到的壓力始終大于上表面,所以浮力的方向始終是豎直向上的。
當物體的底部與容器底部緊密結合,無縫隙時(即相當于粘在了一起),物體不受向上的液體的壓力,所以不受浮力的作用。
例如:陷入河底淤泥中的大石頭,三分之一的露出泥外即浸在水中,但石頭不受浮力作用。
10。 液體對容器底部的壓力不一定等于液體所受重力
公式P=F/S,是計算壓強的普遍適用的公式,而P=ρgh是專門用來求液體產生壓強的公式,由P=ρgh我們可以看出,在液體的密度一定時,液體產生的壓強僅與液體的深度h有關,再根據F=PS不難看出液體對容器底產生的壓力是由液體的密度、液體的深度和容器的底面積決定的。
即:液體對容器底部產生的壓力:F=ρghs。然而只有柱形容器G液=mg=ρvg=ρghs=F。而容器的形狀有很多種,只要不是柱形容器其內部液體的體積v≠hs,所以F≠G液。
容器內盛液體,液體對容器底部的壓力F和液重G液的關系是:① 柱形容器:F=G液;
?、?非柱形容器:F≠G液(廣口式容器:FG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