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1日訊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我省高職招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啟動,報名參加2017年高職招考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在12月10日前,向本人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據了解,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僅限在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有所調整,主要表現在:明年的高職招考,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將享受文考分加30分的照顧;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將享受文考分加20分的照顧。而今年,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都可享受文考分加30分的照顧。
此外,參加2017年我省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秀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顧。
根據規定,考生若同時享受多項錄取照顧,錄取時將按其中最優一項執行。已參加2017年高職招考報名,但在錄取結束后才獲得高職(專科)免試資格或加分后達到相應對口高職(專科)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中職生,必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補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海都記者 羅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