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高職招考將于1月23日-24日進行,所有考場均進行實時監控和全程錄像,考試結束后組織專人回放審核,對發現的違規考生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如下:
1.考生須于1月20日-21日到原報名確認點領取本人準考證,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領取《考生手冊》并仔細閱讀,特別是要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等,避免無意識違規違法。
2.語文科目開考前30分鐘(其他科目開考前25分鐘),考生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應出示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3.進入考場時,不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電子存儲設備以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
4.嚴格按試題要求填涂和選答選考題。錯誤填涂題號信息,將影響評卷和自己的成績。
5.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要參與作弊。不要相信能買到“真試題”、“真答案”,避免上當受騙。
6.考試時間以考點發出的考試信號為準。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否則按違規論處。
7.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考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8.考生不得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規論處。
歡迎廣大考生對違規行為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591-8621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