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都”大阪」
20世紀50年代,修路建設一派熱火朝天的東京 (圖片來源:騰訊 )
1961年,日本四日市由于石油冶煉和工業燃油產生的廢氣,嚴重污染大氣,引起居民呼吸道疾病驟增,尤其是哮喘病的發病率大大提高。1964年,四日市連續3天濃霧不散,嚴重的哮喘病患者開始死亡。1967年,一些哮喘病患者不堪忍受痛苦而自殺。到1970年,四日哮喘病患者達到500多人,其中有10多人在哮喘病的折磨中死去,實際患者超過2000人。1972年全市共確認哮喘病患者達817人。
空氣污染最嚴重的60年代,日本社會對公害的關注空前增強。日本在1962年頒布《煤煙限制法》、1967年制定《公害對策基本法》、1968年出臺《大氣污染防止法》。遺憾的是,這些環保法案的執行并非一帆風順,最初遭遇到多重阻力和抵制。
隨著民間“環保”輿論日益高漲,全國的“反公害”市民運動席卷全國。通過這些公害訴訟,日本建立起了一套獨具特色的救濟、補償制度。比如《救濟公害健康受害者特別措施法》和《公害健康損害補償等相關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