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的第二個失誤是沒有實施有效的安全措施,61.7%的家長沒有為孩子篩選過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應用程序,67.7%的家長給孩子平板電腦時沒有約定玩的時間和內容。
第三點,家長沒有成為孩子數字媒介行為習慣的好榜樣:在孩子們的印象中,爸媽在家最喜歡玩手機。
在走訪中,記者也注意到,大多數未成年人在上網時受到父母管束,但他們普遍認為家長對自己上網有一定的規定和指導,只不過規定和指導的方式有所不同,如有的“規定時間,沒規定內容”,有的“規定時間,也規定內容”,也有的家長對孩子“沒規定,沒指導”。
對此,王四新的意見是,從家庭的角度來說,家長要控制和限制兒童使用網絡的時間,“孩子上網的時候,家長應該在家里的電腦或者其他電子系統上設置過濾平臺,或者大人和孩子使用的電子產品分開用不同的界面,讓孩子進入的界面里盡量避免一些成人內容等”。
“家長也要根據孩子不同年齡階段對其進行教育,讓孩子遠離那些不適合兒童生理或者是認知水平接觸的內容。”王四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