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27日),湖南汝城通報“小學女生遭同學輪番掌摑、踢踹”事件的處理結果。通報稱,被打小孩家長接受了打人孩子家長的道歉,表示諒解。因涉案人員均系未成年人,何某雨等3人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不執行的處罰,何某惜等4人因不滿14周歲不予處罰。
新京報此前報道,一名扎著馬尾辮年齡在十一二歲的女孩,在疑似餐館的房間內,先后被數名年齡相當的孩子掌摑、踢踹10數次,期間還有多名孩子圍觀。汝城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當地教育部門和警方均已介入調查。
今日,湖南汝城縣公安局通報稱,經調查,8月23日,土橋鎮何某雨聽說何某宇在外面說了她的壞話,便把何某宇約到某奶茶店質問,并與多人對其毆打。受害人經醫院CT等檢查身體未見明顯異常。受害女孩家長接受了肇事孩子家長的道歉、表示了諒解,土橋鎮督促肇事孩子家長今后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與監護。
新京報記者從汝城縣縣委宣傳部獲悉,因何某雨等涉案人員均系未成年人,目前,何某雨(女,16歲)、康某誠(男,14歲)、何某娟(女,14歲)三人被汝城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不執行的處罰;何某惜(女,9歲)、何某雄(男,11歲)、康某斌(男,12歲)、何某(男,13歲)四人因不滿十四周歲依法不予處罰,已責令其家長帶回家中嚴加管教。(記者 程亞龍 馬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