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發26條高招禁令 嚴禁高校惡性搶生源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教育部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課程)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通知》逐項細化明確了2015年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的工作要求,首先是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繼續采取擴大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加大來源計劃存量調整。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降低屬地招生計劃比例等措施,進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區和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額,同時要求高校在本校網站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接受社會監督。
其次是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效人數,努力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這兩點是回應了公眾對于學校的公平還有關切,實施這個政策,從總體上來說,還是應該謹慎,不能認為這一個方法就是一個萬全的解決之策。長遠的來說,一定有一個大的前提,只有對學生的評價,它是一個專業的、客觀的、公正的,它才有可能針對實現這種實質性的公平。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前提,老是指望著學校分配,老是指望著這種遷徙,它會帶來另外一個不公平,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應該綜合的考慮,盡可能通過專業、公開、公正這樣一種方式去解決問題。
依據教育部的要求,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考核活動,自主招生計劃不得占用試點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計劃。
儲朝暉:加分的歷史源頭主要是行政權利在行使照顧政策。取消加分,我認為有利于更加專業的去對學生進行評價。尤其是一些地方的加分,同樣存在主觀因素在里面,所以盡可能取消加分,現在我們這個權利不夠規范的情況下的運作,是積極的做法。在自主招生這一塊,我們一定還是要積極的去推進,因為自主招生是未來發展的一個大的方向。所謂自主招生,就是把過去的政府招生改成為學校招生,政府招生因為跟招生的直接關系差的太遠,而學校招生由學校自己去培養,跟他的直接關系、利害關系要更加密切,所以長遠的來說一定要學校招生,向這個大的方向發展。
同時,為了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今年教育部明確提出“26個不得”,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招考錄取各環節進行了細化規范。
除了對高校招生計劃、錄取考生公示等方面提出要求外,還對高校惡性搶生源的做法進行了規范,比如: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不得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等。同時,對高中也劃了“紅線”,要求“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