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4年擬招收碩士生1100余人,實際招生數以國家教育部下達的指標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項中的各項要求。
(三)我校可以推薦和接收推免生,請獲得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我校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我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3年 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
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我校其他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招生目錄中均可接收推免生。